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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遊龍前後經營者債務糾紛 中和廠今遭新北法院查封

四海遊龍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新舊經營團隊問題衍生債務糾紛,位於中和的廠區及冷凍車今天被新北地方法院查封。對此,四海遊龍發聲明表示,新任團隊上任目的為了讓公司制度改革,整頓公司,讓公司與門店都能共創雙贏局面,在此也向各門店保證,配貨供貨不會有問題,也絕對會把門店的權益納入優先考量,請各門店放心,安心。


四海遊龍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本公司前任董事長吳清政丶董事陳建宏於107年12月20日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准假處分禁止命令,禁止行使董事長、董事職權;陳建宏為規避前述假處分命令之限制,108年1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聲稱改選吳文娜為董事長,自己續任董事,108年1月22日再遭新北地方法院裁准假處分禁止命令,禁止吳文娜行使董事長職權,禁止陳建宏行使董事職權。


聲明也表示,新北地方法院甚至諭知陳建宏不得以任何方式取得本公司之董事、董事長職位,並行使職權。陳建宏明知於此,又明知大股東均不同意香港上市案,竟在108年1月28日聲稱啟動香港上市程序,逕自支付與百鴻公司合作案簽約作業費港幣150萬元,然而經查該港幣150萬元是匯給與本公司毫無往來之不知名公司,陳建宏108年2月11日明知毫無合約憑證,再次聲稱支付香港合作案各項費用,實際上港幣250萬8167元是匯給資本額僅新台幣50萬元之本地公司(禾益鑫有限公司)。


陳建宏雖然向電子媒體表示是偶然間知道新北地方法院到本公司中和廠,對八輛冷凍物流貨車實施假扣押,而到現場關心。實際上陳建宏是代理其香港好友呂默引導法院到本公司中和廠。呂默的主張竟然是因本公司已經不委託其經營之百鴻公司辦理香港上市,涉嫌違約,應給付港幣之2500萬元之違約金。


然而,呂默與陳建宏友好到陳建宏在108年元月28日收到假處分禁止命令,馬上代理本公司將委託案的簽約作業金支付給呂默,數日後之2月15日竟然又代理本公司拒絕履約,以致呂默向新北地方法院主張違約金債權,而在今日實施假扣押查封。


四海遊龍表示,陳建宏掏空本公司資金在前,玩弄司法,意圖使本公司遭受重大損害於後,本公司不能認同其卑鄙行徑,自當追訴到底。希請各界勿受其蒙蔽。

四海遊龍爆出前後任經營糾紛,公司中和廠遭法院查封。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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