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經營權】台新金撤告 財部沒近憂只剩遠慮
彰銀改選戰,暗潮洶湧。資料照
台新金日前向台北地院,撤回對彰銀股東會改選無效的訴訟,也就是說,台新金承認了去年彰銀改選後,當選的公股董事和獨董,等於台新和財部訴訟,將只剩下「契約關係」之訴一項。 外界認為,此舉猶如宣告,彰銀經營權之戰中,財政部「近憂」解除,只剩下「遠慮」。 原先公股陣營擔心,台新金會在今年底前,和財政部的訴訟官司會有進展,包括對「改選無效」和「契約關係」兩案,前者一旦判有利台新金的訴訟,台新金隨時可以透過獨董,招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這讓公股陣營非常擔憂。 據了解,台新金在14日自行向地院撤回「改選無效」之訴,主因是金管會4月發函給台新金,解釋彰銀股東中,包括國發會、公股行庫等持股,和財政部「非屬同一關係人」;這也和日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做出的回應一致,表示泛公股、和財政部、四大基金等,不算是「政府」持股的同一關係人。 金管會4月回函直接解釋公股機構的持股「並非銀行法第25條要規定的對象」,由於金管會已出面解釋,外界認為,此舉反讓台新金在訴訟上,站在相對不利的位置。 台新金撤告後,但台新金控告財政部違反94年彰銀招標案承諾的訴訟仍未撤銷,在最高法院等待最終判決結果,這顯示台新金仍未放棄重新取得彰銀的主導權。 但法界人士則分析,該「契約關係」的訴訟案,就算是台新金告贏了,財政部也礙於立法院決議,不能支持民股的前提下,而無法將持股轉而支持台新當選董事,進而重新取得彰銀主導權。(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