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再祭何壽川條款 落實「產金分離」
金管會再祭「何壽川條款」,21日預告金控負責人包含董事長總經理,不可以擔任非金融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的職位,全面落實「產金分離」,該法規預計12月上路,但官員強調,會給金控緩衝期調整。
在永豐案三寶案、大同中資繞道案延燒時,就有立委爆料,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擔任永豐餘旗下YFY Global投資公司的董事,但那家公司只有他一位董事,最終決策也就只有何壽川,但舊有法規並未限制金控負責人兼任非金融機構董事。
金管會表示,實際上銀行業、保險業已經有規定,董事長、總經理不可以兼任非金融業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以及職責相當的職位,也就是說,即使銀行業或保險業董事長兼任非金融業副董事長,但該副董事長長期有執行董事長的職務,就算是職位相當之人,是必須要劃分清楚的。
但是金管會檢視法規時發現,金控董事長、總經理只有不能兼任非金融業董事長、總經理的規定,並沒有「職責相當」的職位規定,導致金控負責人有漏洞可鑽,因此金管會立即修正法規全面防堵。
金管會也會在預告期間,全面調查金控負責人的兼任情形,如果董事長真的有兼任非金融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者職責相當的職位,那就會要求該董事長、總經理要辭任其中一項職務,不過目前看起來,還不需要對金控大動干戈。
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是修正行政法規,所以必須要預告60天,預計12月該法規才會正式公告上路。